全球防疫物资稀缺,口罩如何出口?
来源: | 作者:pro8b7353 | 发布时间: 2020-03-19 | 563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全面爆发,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出现病例,感染人数超过11万人次。受疫情影响,口罩等防护物资稀缺,各国对口罩需求量剧增。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全面爆发,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出现病例,感染人数超过11万人次。受疫情影响,口罩等防护物资稀缺,各国对口罩需求量剧增。
口罩紧缺,多国禁止出口

在应对口罩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多国开始实行限制措施,有的禁止口罩,有的卖口罩需处方,有的实行单双号买口罩......


2月1日,印度禁止医用口罩出口;

2月26日,韩国发布口罩出口禁令,全面禁止销售商出口口罩;

3月3日,法国政府下令征用所有新生产的口罩和库存,并且禁止口罩生产商进行出口;

3月4日,泰国正式禁止其口罩制造商出口口罩;同一天,德国颁布了口罩出口禁令。

各国口罩缺口现状

美国口罩缺口状况

随着疫情在美国日益加剧,民众个人防护意识不断提高,口罩需求旺盛,导致出现了口罩价格暴涨的现象。


美国副总统彭斯4日在新冠肺炎疫情发布会上表示,普通美国人不需要出去买口罩,政府储备了4000万个外科口罩。同时他提到,美国已经和3M公司签订了合同,他们每月将多生产3500万个口罩,并且还将与其他制造商合作。


日本口罩缺口状况

日本宣布将购入400万只口罩,优先提供给疫情较为严重的北海道居民。3月6日起通过邮政上门配送,共计涵盖约6.4万户家庭,每户人家可收到40只口罩。


鉴于目前日本口罩短缺,日本厚生劳动省根据《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施法》,预计本周起将禁止转卖口罩。该法第26条允许对转售方罚款高达300万日元或最高判处5年监禁。此次是日本政府首次使用该法律。日本防卫大臣河野太郎6日表示,将向民间发放自卫队持有的100万只口罩。




韩国口罩缺口状况

韩国政府决定从9日开始,实行口罩单双号限购措施。以购买者出生年份尾号为准,尾数1、6者周一购买,2、7者周二购买,以此类推,周末则不限。同时每人每周限购两只口罩。


目前,韩国口罩单日产量约为1100万只,韩国政府计划通过扩大口罩关键原料生产、禁止原料出口等措施,将韩国口罩产量提升至每日1400万只,从而缓解当前面临的“口罩荒”。此外,韩国政府还决定,原则上禁止口罩出口,同时,进一步提高强制公共销售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80%。


法国口罩缺口状况

法国总理正式颁布政令:从3月3日起由法国卫生部统一征用法国口罩库存及产能,优先发放给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病患。征用范围包括:所有公立、私营企业的FFP2等级防护口罩库存,所有生产或销售厂家的防喷溅口罩库存,以及从政令颁布之日起到2020年5月31日之间生产的所有FFP2等级防护口罩和防喷溅口罩。


意大利口罩缺口状况

面对日益严峻的疫情形势,意大利政府已采取了封城、学校停课、关闭文娱场所等措施。



    目前在意大利当地药房已经很难买到口罩。目前市面上能买到的口罩,是由纸和订书针制作而成,原料简陋,达不到防护级别。



而此前,口罩在意大利并未受到重视,还鼓励健康人不戴口罩,甚至意大利居民发出“不要口罩要自由”的言论。


德国口罩缺口状况

由于疫情严峻口罩告急,德国和瑞士之间还因口罩进出口问题上演了“外交纠纷”。当地时间8日,多家瑞士主流媒体报道称,上周,德国海关拦截了24万只瑞士公司进口的防护口罩,瑞士有关方面已就此召见了德国大使,抗议出口禁令,敦促德国当局立即放行被拦截的物资。另有媒体报道称,3月4日德国已经下令禁止包括护目镜、防护口罩、防护服及手套等在内的各类医用防护物资的出口。


      结合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趋势、国内防护物资产能过剩、外贸企业频繁咨询防护物资出口政策等因素,为促进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有效消化国内富余产能和富余物资,促外贸稳增长,现就防控物资出口通关要求及收集整理的口罩等国外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提示如下:

出口通关提示
报关前提条件
收发货人注册编码(慈善机构可为临时编码),需办理无纸化通关法人卡

   出口资质
   口罩出口对生产销售单位、境内发货人,除满足国内生产、市场流通资质需求外,中国海关无特殊资质要求。

出口申报要求

1.商品归类除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口罩应归入税号63079000。

2.检验检疫:口罩为非法检产品,申报时检验检疫项目无需填报。根据我国政府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政府间检验协议,对出口伊朗等少数几个国家的产品需按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

3.关税征免:如出口物资为贸易性质,征免性质申报一般征税,征免方式申报照章征税;如为捐赠性质,境内发货人为贸易代理商、慈善机构等,征免性质可不填,征免方式申报全免。

4.禁限管理:目前商务部未对口罩设置贸易管制要求,中国海关也无针对防护物资的监管证件口岸验核要求。

5.申报规范:按照规范申报要求填写商品名称、成分含量;如物资非中国生产,原产国按照实际生产国填写。


出口退税
口罩的出口退税率为13%。
中美关税排除加征
美国企业可申请排除口罩进口加征关税,但是目前只有少数企业获准豁免。详见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https://ustr.gov/。

快速通关保障
物资出口申报如遇单窗等系统故障,可联系现场海关采取应急方式处置,或者拨打海关12360热线进行咨询。

↓↓↓以下内容是根据国内外相关↓↓↓

政府机构、专业网站、新闻报道

收集整理而成,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

相关管理部门、国外官方机构要求为准。

出口前准备

明确口罩分类
国外按照用途一般分为个人防护和医用两类口罩。



       国内出口贸易企业需具备的资质和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经营内容)。

2.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3.产品检验报告(生产企业)。

4.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用不需要)。

5.产品说明书(跟着产品提供)、标签(随附产品提供)。

6.产品批次/号(外包装)。

7.产品质量安全书或合格证(跟着产品提供)。

8.产品样品图片及外包装图片。

9.贸易公司须取得海关收发货人注册备案。

国内出口口罩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生产个人防护或者工业用非医疗器械管理的普通口罩,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自行直接出口。

生产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口罩用于出口,中国海关不需要企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但一般进口国会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产品三证,以证明该进口的商品在中国已合法上市,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医疗器械相关,非医疗级别的物品不需要)。

2.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者注册证。

3. 厂家检测报告。

生产企业有进出口权,可以自行出口,如没有进出口权,可以通过外贸代理进行出口销售

内贸企业做出口需要取得的基本资质


1. 向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 向商务部门取得进出口权,可直接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iecms.mofcom.gov.cn/)申请,网上提交材料。

3. 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取得开设外汇账户许可。

4. 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

各国口罩准入条件


美国

必要资料提单,箱单,发票。

个人防护口罩
         必须取得美国 NIOSH检测认证,即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认证。

医用口罩
       须取得美国FDA注册许可。


欧盟
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

个人防护口罩
个人防护口罩的欧盟标准是EN149,按照标准将口罩分为FFP1/FFP2和FFP3三个类别。所有出口欧盟的口罩必须获得CE认证证书。CE认证是欧盟实行的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欧盟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医用口罩

个人防护口罩的欧盟标准是EN149,按照标准将口罩分为FFP1/FFP2和FFP3三个类别。所有出口欧盟的口罩必须获得CE认证证书。CE认证是欧盟实行的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欧盟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日本
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日本国外的制造商必须向PMDA注册制造商信息。

       口罩包装要求

包装上印有ウィルスカット(中文翻译:病毒拦截)99%的字样

PFE:0.1um微粒子颗粒过滤效率

BFE:细菌过滤率

VFE:病毒过滤率



口罩品质标准


1. 医用防护口罩:符合中国GB 19083-2010 强制性标准,过滤效率≥95%(使用非油性颗粒物测试)。
2. N95口罩:美国NIOSH认证,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95%。
3. KN95口罩:符合中国GB 2626 强制性标准,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95%。

韩国



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韩国进口商营业执照。

        个人防护口罩标准


          KF (Korean filter) 系列分为KF80、KF94、KF99


   

执行标准规范  MFDS Notice No. 2015-69


韩国医疗器械准入的法规门槛,基本分类为I、II、III、IV类,持证为韩国公司(License holder),韩国收货人需要到韩国药监局Korea Pharmaceutical Traders Association. 提前备案进口资质(没有不行)网址:www.kpta.or.kr。



澳大利亚

          必要资料 提单,箱单,发票。

须通过澳洲的TGA注册,符合标准规范:AS/NZS 1716:2012,此规范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呼吸保护装置标准。

TGA 是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的简写,全称是治疗商品管理局,它是澳大利亚的治疗商品(包括药物、医疗器械、基因科技和血液制品)的监督机构。澳大利亚对医疗器械分为I类,Is and Im, IIa, IIb, III类,产品的分类几乎和欧盟分类一致,如果产品已经获得CE标志,则产品类别可以按照CE分类。

注:文章来源于12360海关热线


提单,箱单,发票。
MFDS Notice No. 2015-69